段海新的博客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二月 26, 2008

胡适对辨证法的批判:玄学方法

类归于: 未分类 — duanhaixin @ 7:16 下午

摘自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胡适文选自序)》,民国十九年写给当时的少年朋友。可惜我们今天的少年朋友,从正常的出版物中基本看不到对辩证法的批评。

“从前陈独秀先生曾说实验主义和辩证法的唯物史观是近代两个最重要的思想方法,他希望这两种方法能合作一条联合战线。这个希望是错误的。辩证法出于海格尔的哲学,是生物进化论成立以前的玄学方法。实验主义是生物进化论出世以后的科学方法。这两种方法所以根本不相容,只是因为中间隔了一层达尔文主义。达尔文的生物演化学说给了我们一个大教训:就是教我们明了生物进化,无论是自然的演变,或是人为的选择,都由于一点一滴的变异,所以是一种很复杂的现象,决没有一个简单的目的地可以一步跳到,更不会有一步跳到之后可以一成不变。辩证法的哲学本来也是生物学发达以前的一种进化理论;依他本身的理论,这个一正一反相毁相成的阶段应该永远不断的呈现。但狭义的共产主义者却似乎忘了这个原则,所以武断的虚悬一个共产共有的理想境界,以为可以用阶级斗争的方法一蹴即到,即到之后又可以用一阶级专政的方法把持不变。这样的化复杂为简单,这样的根本否定演变的继续便是十足的达尔文以前的武断思想,比那顽固的海格尔更顽固了。”

….

“从前禅宗和尚曾说,「菩提达摩东来,只要寻一个不受人惑的人。」我这里千言万语,也只要教人一个不受人惑的方法。被孔丘、朱熹牵着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牵着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汉。我自己决不想牵着谁的鼻子走。我只希望尽我的微薄的能力,教我的少年朋友们学一点防身的本领,努力做一个不受人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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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转的网上一个经典的帖子,转贴:《辩证法与放屁》


二月 21, 2008

我在新浪的博客被和谐掉了

类归于: 国事天下事乱谈 — duanhaixin @ 8:43 下午

访问http://blog.sina.com.cn/duanhaixin,告诉我“对不起,您访问的博客地址不存在。” 

悲愤了好一阵子,最后决定暂时忍一忍,什么也不说了。

2008/02/21,元宵节

 


二月 18, 2008

恰达耶夫–近代俄罗斯的”人民公敌”

类归于: 未分类 — duanhaixin @ 4:01 下午

选自王康《解读俄罗斯的精神与梦想》
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6729

1836年,俄国发生了一件不小的事情。1836年,普希金去世前一年,9月30号,俄罗斯著名的一份杂志,叫《望远镜》杂志,它的主编是莫斯科大学教授纳杰日津,发表了一封信,哲学书信——《哲学书简》,也叫《哲学通信》,作者是恰达耶夫。

恰达耶夫是俄国的贵族,禁卫军。他用法文写了一封信,给他的一个情人,然后由别林斯基翻译成俄文,是俄国第一流的文献。在这封信里面,恰达耶夫给自己定了一个原则,他说,热爱祖国,这是壮丽的事业,热爱真理,是更壮丽的事业,我只能通过真理而不是通过祖国走向上帝。他说我宁愿伤害我的祖国,我宁愿使它蒙羞,我决不说一句假话。恰达耶夫直截了当地指出,我们这个民族,从来没有令人激动的时刻,我们从来没有高尚的行为,我们从来没有激动人心地让崇高的道德发挥力量的这么一个时代,我们对人类的价值,人类的文明,没有任何重大的贡献,我们一直在玷污它们!我们给世界,给人类提供的仅仅是教训!我们的本事就是奴役自己和奴役他人。他说俄国犯了一个严重的罪过,俄国的道德一直存在着空白,俄国犯了一种“失言症”。《哲学书简》发表之后,在俄国社会引起极大的轰动,连第二年普希金的去世都被遮盖了,俄国人从上到下,不分贵贱、贫富、僧俗、老少,同声地谴责和诅咒这个俄国的叛徒。

莫斯科大学的大学生在官方的煽动下,扬言要对恰达耶夫实行暴力惩罚,尼古拉一世直接地干预,《望远镜》杂志被查封,主编纳杰日津被判刑,检察官被撤职,恰达耶夫本人被勒令永远不能写作,他的作品永远不能出版,然后他被宣判为疯子,必须接受警察和医生的监护。

赫尔岑认为,恰达耶夫的《哲学书简》是俄国漫长历史黑夜当中放出的第一枪,它拉开了后来影响俄国极其深远的(长达)25年关于俄国历史命运、道路和前途的历史大辩论的序幕,它也是俄国19世纪中叶第一封公开信。它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造成了俄国的关于俄国的自我特性,关于俄罗斯命运的自我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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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想起了恰达耶夫

http://blog.whnews.cn/blog.php?do-showone-itemid-22411-type-blog.html

即便是恰达耶夫的好友普希金,也并非完全赞同他的思想。但是,恰达耶夫并不认为自己是疯子,他在第二年(1837年)写了《疯人的辩护》。他在文中说,“请你们相信,我比你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更热爱自己的国家,我希望她获得光荣……我没有学会蒙着眼、低着头、封着嘴地爱自己的祖国。我发现,一个人只有清晰地认识了自己的祖国,才能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益的人;我认为,盲目钟情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我们首先要献身于真理的祖国。我爱自己的祖国。”

他表达了一种什么思想呢?直白地说,他是在告诉我们:哪里有真理,哪里才有祖国!


二月 15, 2008

我的确反对这样的“民主”(下)——民主的基石是什么?

类归于: 传统与现代化 — duanhaixin @ 11:38 下午

上回书说到那五个家伙按照民主的原则和程序,终于达成一致: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同时也建立了三权分立的机制,故事应该结束了,想游泳的游泳,想打球的打球,各自享受民主带来的政治文明去吧。

可是这个民主的美梦,在德国却被“民主”选出来的希特勒和他的纳粹主义独裁彻底打破了。故事讲到这里,某些网友迫不及待宣布,“而纳粹、法西斯主义也都是在民主政治国家里产生的”,于是,民主又和“大多数暴政”一样被当作狗屁不如的东西扔掉了。

且慢,故事还没有完。在本回书中,我们再次回顾一下历史,回顾一下二战前的德国和美国,同样面临暴风雨般的经济危机、失业、痛苦和迷茫,为什么美国的民主造就了一个人间天堂,而德国的民主却成就灭绝人性的独裁者,甚至把半个世界都变成了人间地狱。

还是继续《民主是什么》那篇长文吧,如果您有耐心读完下面的故事,对于本文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我想各位朋友也许能够得出类似的结论。

我将在下一篇文章中谈谈我自己的看法,下面这个长长的故事已经够网友们受累的了。(对不起,我忘了原始的出处,文中的细节,我还没有一一考证完毕,若有错误,敬请网友们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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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德国战败了,沦落到了被协约国任意摆布的地步。这时,各协约国对怎样处理德国的态度是不同的,法国人由于是德国的近邻,在历史上多次被德国入侵,因此坚决主张削弱德国,英国人虽然对此不反对,但却不愿意看到一个衰落的德国,他们的政策是维持欧洲大陆的势力平衡,至于美国人,他们与德国隔着一条宽阔的大西洋,又有英法在欧洲顶着德国,所以感受不到切身的威胁,但是,美国人意识到,一个拥有8000万人口及雄厚工业基础的国家,仅仅靠土地或军事限制,不可能制止它的复兴,也绝对无法保证日后欧洲的安全,所以,美国总统威尔逊坚持要把德国改造为一个民主自由的共和国,以防止德国再次成为战争的策源地。

在这种背景下,同时也为了防止共产主义的侵蚀,德国于1918年11月成立了历史上第一个民主政府,并在随后的国会上通过了一部民主宪法——魏玛宪法。这里我想强调的是,这部宪法的民主程度,几乎可以和美国宪法相媲美,它借鉴了当时各个民主国家的经验,把国家权力分成国会、法院和政府三个部分,并且赋予了德国人各种基本的公民权利,”这是20世纪所曾经见到过的这种文件中最妙、令人羡慕的条文,看起来似乎足以保证一种几乎完善无疵的民主制度的实行”,”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能比德国人更加自由,没有任何国家政府比德国人的政府更加民主和自由,至少,在纸面上是如此”(《第三帝国的兴亡》,P60)。

你也看到了,这时的德国魏玛共和国,可算得上是一个民主制度的典型,即便是像阿道夫?希特勒这样胆大妄为的家伙,也不得不在啤酒馆政变失败后选择合法竞选一途。那么,这个民主的国家为什么会走向独裁呢?德国人又是如何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利呢?还是让我们揭开 历史的帷幕,仔细看看事情的究竟吧。

1933年早春的一个夜晚,确切的说是2月27日晚9时30分,在德国的首都柏林,天色晴朗,空气清新,一点也没有风高放火夜黑杀人的迹象——尽管这一天注定要载入史册——有个神学院的学生放学回家,路过国会大厦时,突然听到大厦内有打碎玻璃的声音,接着就看见一条黑影窜出,手里还拿着火把,他吃了一惊,马上跑去报警。恰在这时,德国最有权势的4个人,总统兴登堡、总理希特勒、副总理巴本、宣传部长戈培尔,正在国会大厦对面的贵族俱乐部吃饭,首先是戈培尔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说大厦已经着火了,可戈培尔以为是个玩笑,根本不相信,他连一个字都没有向希特勒提及,但巴本却看到了火光,马上告诉了兴登堡,同时,戈培尔也开始觉得不对劲,因为街上正有人在叫喊,随后他打了几个电话进行核实,才确信国会大厦的确着火了,于是他和希特勒立刻赶往现场。

一到现场,希特勒就马上宣布一把火是共产党放的,这时,德国国会议长戈林、副总理巴本、普鲁士内政部政警主任狄尔斯(就是秘密警察头子)全都赶到了,戈林兴奋得有点失常,赌咒发誓说这是共产党反对政府的罪行,尽管巴本不是纳粹党人,但他却也没对希特勒和戈 林的结论表示丝毫的怀疑,只有狄尔斯老老实实的说,纵火犯已经抓到了,他看不出和共产党有什么联系,那家伙不过是个疯子而已。这可不是希特勒想要的答案,他顿时勃然大怒,把共产党臭骂了一顿,随后跑去召开内阁紧急会议去了。而戈林则到普鲁士官方报社,要求 写报道的记者把纵火者所带的燃火材料从100磅提高到1000磅,可那个记者很有点新闻独立精神,他拒绝说,一个人怎能抗动1000磅的东西呢?这种笑话他可写不出来,戈林马上反驳说,干嘛说是一个人干的?10个不就行了?要知道这可是共产党的阴谋!于是那个记者便要求戈林在这篇报道上签字,因为这已经不是新闻报道而是政治文件了,戈林心里着实有点发虚,虽然他为此策划很久了,可这时希特勒毕竟还没有拿到国会2/3的多数,也没有得到内阁的授权,公然破坏宪法的责任他可承担不起,但事已至此,不签也不行,于是他很狡猾地在报道上画了一个大大的G字,算是签名(戈林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我想你已经注意到了,我说戈林”为此策划很久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那个纵火犯名字叫做范?德?卢勃,是个荷兰国际共产党人,他既不喜欢纳粹,也对莫斯科没什么好感,是个头脑简单的”爱国青年”,他觉得,德国革命只有在某种惊人的历史事件的推动下才 能爆发,他想用国会大厦的熊熊燃烧的烈火来唤醒麻木不仁的德国人。可是,这个可怜的倒霉蛋还不晓得,希特勒早就期盼着共产党人能做点什么蠢事,好让他能找到借口清除异己,这个没头脑的纵火狂简直是上帝送给纳粹党人的,希特勒、戈林、也许还有戈培尔,早就知 道卢勃将要在国会纵火,他们安排纳粹冲锋队悄悄潜伏在国会大厦内,等着大厦燃烧起来时再给它”添点油”,把事情闹大,不然,就凭卢勃那区区100磅的纵火材料,怎么也无法引起那么一场大火,当然戏也就演砸了。

等到召开内阁会议时,希特勒大肆宣扬这一事件的严重性,竭力攻击共产党人,尽管在内阁里纳粹党人并不占多数,可大家都被希特勒那极具煽动性的言辞给搞懵了,既紧张又恐惧,生怕共产主义革命爆发,几乎没怎么考虑就一致通过了希特勒的要求,结果一下子就把葬送民主的悼歌给吹响了。

那么,希特勒要求的是什么东西呢?听起来好象很滑稽,他要求采取某种措施来保护”德国公民的文献资料”,是不是觉得有点可笑?可别急,关键在那”某种措施”,希特勒要求,德国政府有限制公民个人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力,包括限制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 ,有权对公民的邮件、电话、电报进行检查,有权给警察颁发搜查公民住宅的许可证,有权没收公民的私人财产,有权对持有武器的公民判处死刑,甚至政府在必要时可以接管德国各州的自治权力。

这下你一定笑不出来了吧?不管怎么说,希特勒终于拿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内阁授权,下一步,就要考虑怎样才能使授权生效了。根据德国宪法,想要通过一项与宪法本身相抵触的法律或政策,必须得到国会2/3的多数票,但希特勒很清楚他的纳粹党不可能在国会获得2/3的席位,而且对于其他党派赞同与否,他也一点把握都没有,因此,他狡猾地走了一个捷径。

这个捷径是什么呢?那就是德国宪法第48条有一个规定,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可以行使暂时的独裁权,这本来是为应付战争或革命而设计的,但宪法并没有详细解释所谓”紧急状态”究竟应该是个什么状态,因此希特勒非常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他找到总统,要求后者行使宪法赋予的独裁权,绕过国会强行通过他的法案。这时的德国总统,是上次大战中的老英雄兴登堡,一个保守、正直的老普鲁士军官,他压根就瞧不起希特勒和他领导的国社党,可是,兴登堡很也清楚,不管怎么说,国社党毕竟是当时的第一大党,作为总统,他相信德 国民众的选择,也有义务支持自己的总理——虽然他根本就不晓得自己究竟在支持什么——希特勒对兴登堡说,为了防止共产主义革命,通过法案是必须的,而且他保证不会滥用这一权力,于是兴登堡也就不再说什么,签字同意了。通向独裁的大门就此打开。
希特勒狡猾地利用德国宪法的一个隐晦的漏洞,把总统的独裁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从而开始了野蛮、血腥的政治清洗。

希特勒首先拿德国共产党开刀,大批共产党人遭到逮捕——请注意,是”合法”的逮捕——甚至包括有豁免权的国会议员,一群群穿着褐色衫的冲锋队暴徒们未经许可便破门而入,强行搜查,把无辜者从睡梦中拖起,扔进冲锋队的营房,严刑拷打,逼迫其供认对德国的罪行 。与此同时,希特勒对于他的竞争对手,社会民主党及其他自由主义党派也毫不留情,各种集会被勒令停止,所属报刊被取缔,公民权利亦被取消,德国头一次领教了纳粹独裁的滋味。

经过短短几天的暴力恐怖,德国政治已经面目全非了,公民不敢再随便议论政治,不敢再在公众场合嘲弄国社党的种种丑陋与罪行,生怕哪天走到大街上会被莫名其妙地逮捕。可是,希特勒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不想躲在总统授予的”暂时独裁权”下过日子,他要成为德国名副其实的统治者,由于他认为经过几天的清洗,反对的声音应该都已经消失了,重新举行大选以获得国会2/3多数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便于1933年3月5日举行了德国二战前最后一次全国大选。

可是,让希特勒大失所望的是,尽管有种种许诺、恐怖和暴力威胁,但他的国社党仍然没有得到足够的多数票,虽然纳粹党人以1700万张选票遥遥领先,比第二大党社会民主党足足高出一倍之多,可却仅占总票数的44%,组织一个联合政府倒还可以,离2/3多数还差得远呢。

得注意的是,希特勒并不打算利用非法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要为自己的独裁披上合法的外衣,因此,希特勒并没有否定这次选举,或是干脆再重新来一次,他承认了选举的真实性,而且也不打算再去捞取那个该死的2/3多数票了。可是,如果没有2/3的多数,希特勒又如何修改宪法呢?万般无奈之下,他只有求助于在国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希望他们信任自己,给予自己独裁的权力。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说,这不是在开玩笑吧?希特勒还会这么天真,希望别人赞同自己独裁?那些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怎么会愚蠢到去葬送自己的政治生命?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事情就是这么荒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希特勒在新一届国会上,发表了也许是他毕生中最精彩、最虚伪的一次演说,他承诺一切旧有的秩序都会维持不变,国会所赋予他的独裁权,仅仅在某些狭小的特定范围适用,绝不会导致国家权力结构的改变,也不会限制任何公民权利,他唯一的目的,就是领导德国重新建立在一战后的世界地位。希特勒在演说中,竭 力想煽动起德国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这一点也不困难,无论是对希特勒还是对德国人——他呼吁全体德国人”从自私自利的党争中解脱出来,在民族自觉中团结起来,建立一个自豪的自由的统一的德国”。

几乎所有的民主党派都被希特勒的花言巧语所打动,德国人的那种特有的黩武精神,以及对荣誉、对”铁与血”的热切渴望,指引着他们在自己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国会一致同意把自己的立法权移交给政府,为期是4年。这些在民主制度下浸泡了15年的国会议员们似 乎还不懂得,一旦你培育出了独裁的种子,它就会像可怕的瘟疫一样四处蔓延不受控制,不要说是4年,即便是4天也足以摧毁一个健全的民主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国会中并非所有党派都被希特勒所蛊惑,社会民主党领袖,可敬的奥托?威尔斯议员,昂然不屈地站出来反对希特勒的独裁,他代表他的党投反对票,并庄严地宣布,”在这有着历史意义的时刻,我们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庄严地保证要维护人道和正义、自由和 社会主义的原则。任何授权法都不能给予你摧毁永恒的、不可摧毁的思想的权力!”

让我们记住这个人,这个名字,以及这个宣言,尽管社会民主党在国会仅有84个席位,远远不及投赞成票的441之多,尽管他们的反对对大局来说无足轻重,可即便是在如此黑暗的时刻,我们也依然可以看到在那些迸闪着的绚丽的火花。

1933年3月23日,一个从奥地利来的流浪汉、43岁的前德国陆军下士阿道夫?希特勒,按照完全合乎宪法的程序,摧毁了民主制度,成为全德国的独裁者,再没有任何力量对他的疯狂进行约束,德国从此开始了历史上最恐怖、最暴力、最血腥的一幕。

现在,让我们静下心来仔细思考一下,为什么希特勒的那些恐怖政策能够得到德国人的支持呢?是啊,不是太奇怪了吗?在一个民主社会里,为什么会衍生出希特勒那样的大独裁者呢?我想,也许你可以在《银河英雄传说》这本科幻小说中,找到一个不太正规的答案——

自由行星同盟的人一谈到鲁道夫,总是以”邪恶的独裁者”来形容他,少年听在耳里,心里不免奇怪——如果鲁道夫果真是万恶不赦的恶魔,为什么人们还会支持他、给他至高无上的权力呢?”鲁道夫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哪!人民只是敢怒而不敢言!”"人民为什么敢怒 而不敢言呢?”"跟你说过啦!因为鲁道夫是个大坏蛋嘛!”

这个答案无法说服少年,倒是父亲的见解和一般人有点不同。他给儿子的回答是:”因为人民都好逸恶劳!”"好逸恶劳?”"这样说好了,一般人碰到问题时,都不愿靠自己的精力心思去解决,他们只期望超人或圣贤的出现,为他们承担所有的痛苦、困难和义务。鲁道夫 就抓住人性的这个弱点,伺机而动,一举成名。你要好好记住:让独裁者有机可乘的人,要负比独裁者本人更多的责任!虽然沉默的旁观者没有支持他,但沉默旁观其实与支持同罪……”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德国人会在历史的紧急关头表现出一种对自己权利的惊人的无知和漠视?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正在帮希特勒磨那柄准备屠杀他们的刀?难道他们就那么崇拜权威,甚至没有一个人愿意对希特勒的要求作哪怕是最简单的思考?莫非,盲目的服从和铁的纪律 已经深深溶入德国人的血液之中,以至于最完善的民主制度也无可奈何?也许,对于在选举中占绝对多数的普通德国大众来说,他们选择希特勒,仅仅是不希望有”挨饿的自由”,用一句我们熟悉的话来说就是,管他民主不民主,谁能让我们过上好日子就选谁。的确,在希特勒当政的头四年,德国经济奇迹般的振兴,到1937年,德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102%,年增长率高达11%,国民收入也增加了一倍,失业率却缩小到了不足1%,德国人终于结束了朝不保夕的失业恐惧,过上了还算”幸福”的日子,但同时,他们也失去了一切权利和自由,更失去了能够制约希特勒的力量,这时候的德国人还没有意识到,历史老人正在静静地坐在未来,等候着向他们索取”好日子”的报酬,一个前所未有的巨额报酬。

对此,著名的历史学家威廉?夏伊勒曾评论说:”对于民主共和国的放弃和阿道夫?希特勒的得势,德国任何阶级、集团、政党都不能逃避其应负的一份责任。”

通过德国的这个例子,你肯定已经清楚地认识到,民主这个东西,仅仅建立在纸面上的制度是绝对不够的,当人们像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民众一样疯狂时,就会把那些纸面上的一切都抛之脑后,而甘心情愿去追随一个能够满足他们愿望的幻像,甚至为此不惜把民主砸烂,魏 玛共和国不是没有”三权分立”,但德国人最后还是亲手埋葬了民主。
如果你是1933年的德国人,你会选希特勒当政吗?老实说,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容易回答,因为历史是无法假设的,更重要的是,无论你选择是或否,都无法回避一个让古往今来所有的政治思想家都十分头疼的话题,那就是,在生存都不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你是要自由还是要面包?

很显然,希特勒给你的是面包(当然免不了要夹带私货,把大炮什么的也硬塞给你),代价就是拿走你的自由。在这一点上,客观地说,希特勒从来也不曾试图隐瞒或是欺骗德国民众,早在1925年,他就已经把自己的全部思想及世界观详细地记录在《我的奋斗》一书中 ,正如历史学家威廉?夏伊勒所言,”不论你对阿道夫?希特勒可能提出什么其他的谴责,你决不能谴责他没有用书面精确地写下,如果他一旦掌权的话,他要把德国变成为怎样的一个国家,他要用德国的武力征服把世界变成为怎样的一个世界。”

不过,今天的我们大概很难去谴责德国人当初的选择,”饿肚子的自由”的滋味,大概不会太好受,更何况,自从1918年一战失败后,德国人已经受了长达15年的窝囊气,一旦有人提出要把德国重建为全欧洲乃至全世界的强国,又怎能不把尊严顶在脑袋上好好爽一下呢(作为中国人应该不难理解)。

要说德国人的这种心态,看起来倒也真是蛮合理的,可不是吗,我这儿连一日三餐都发愁呢,你还在那里唠唠叨叨、罗里八嗦地奢谈什么自由,那不是扯淡吗?要是我真饿死了,别说自由,恐怕连棺材都没有呢。我想即便是在今天,也依然有不少人这样看待问题,没有生存权,哪儿来的人权?

可是,话又说回来,无论是你选自由还是选面包,最后的结局恐怕都不见得如何美妙,选了自由,自然免不了要挨饿,可一旦失去自由,面包能不能保得住,却也难说的很,1933年的德国人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吗?

那么,我们该如何抉择呢?我想,这种两难的抉择之所以令人感到困惑,是因为其中隐含了一个前提,那就是你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选择,而且只能二选一,这样就无形中制造了一个矛盾,使得自由与面包对立起来,仿佛二者势不两立、非此即彼。因此,当我们面临这种两难的抉择时,首先要考虑的是,选择的前提是否成立?

不知你是否看过成龙主演的一部影片,名字叫作《我是谁》,片中有一场戏很有点类似的味道。成龙为了保护一张刻有秘密武器资料的光碟,被两个武术高手困在大厦天台上,那两个坏蛋对成龙说,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把光碟留下,然后你自己跳下楼去,二是我们把光碟抢回来,然后把你给扔下去。乍一听起来,这两个选择好像给了成龙一个机会,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可再一想,无论他选哪个,结果都一样,都免不了丢掉光碟跳下楼去,看来成龙也和我们一样遇到了麻烦。那么,成龙又是如何选择的呢?其实他的想法很简单,我干嘛 要听你的?成龙回答说,我还有第三个选择,光碟我留下,然后把你们俩个扔下去。

成龙的这个有趣的答案也许多少给了我们某些提示,就是说两难抉择的前提不一定成立,事实上可能还存在第三种选择,即,面包我要了,可那个自由你也得给我留着。问题是,这第三种选择在现实中有存在的可能性吗?我们能既要面包又保住自由吗?还是老办法——把陈 旧的历史书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然后仔细地读它一读。

1929年10月24日——对于美国人来说,如果有世界末日,那一定是这一天——这天早上,纽约证劵市场毫无征兆地全面崩溃,股价跌降之疯狂,连股票交易记录机都无法跟踪,无论是经济学家、资本家、还是白宫的那些政治家,全部目瞪口呆,毫无思想准备,更可怕的是随之而来的信用彻底消失,银行出现挤兑风暴,国家财政陷入混乱,工厂停工,货品滞压,失业率迅猛攀升,这些现象都预示着,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场经济危机爆发了。

有人曾问英国最有名望的经济学家约翰?凯恩斯,人类历史上是否有类似的事情?凯恩斯想了想,认真回答道,有的,那是在中世纪的黑暗时代,前后共400年。在美国,大批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的人选择了自杀或是逃亡,就连那些大资本家们的日子也异常难熬,因为他们在银行的钱根本就拿不出来。到了1933年春季,美国国内18600家银行全部停止营业,联邦政府黄金外流已经超过2.5亿美元,财政储备还不到应付款项的1/7,这个国家实际上已经破产了,当时的美国总统胡佛甚至惨痛地说,我们已经山穷水尽。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1929年的美国经济危机,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意义最深远的一次经济危机,这场前所未有的、令人绝望的危机一直持续了3年多,波及日本、美洲、乃至全欧洲(苏联除外,因为它的经济与世界并不接轨),使得欧洲国家关系空前紧张,令日本、德国民族主义急速膨胀,间接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希特勒领导的纳粹党,就是利用这场经济危机中人们要”面包”的欲望,从国会中最小的一个党派,一跃成为全国第一大党。

如果你问独裁最容易出现在什么时候,那我可以很肯定地回答你,就是在那个时代。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如果我们把1933年美、德两国政治领域的事件拿出来做对比的话,就不难发现其中的雷同之处。

1933年,阿道夫?希特勒当选德国总理,他在布累斯劳竞选大会上对德国人许诺:”我们一定要使这一天在我国人民的历史上成为得救的一天。”

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当选美国总统,他在竞选中对美国人保证:”我向你们起誓,我保证为美国人民实行新政。”

希特勒当选后,要求国会通过《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把权力集中到政府手里,给予他最大的权限去解决危机。并且保证,只有在”极其必要的措施而必需的范围内使用这种权力。”

罗斯福当选后,要求国会给予他广泛的授权,为了应付艰难的局面,他要求”让我拥有足以对紧急事态发动一场大战的广泛行政权。这种授权之大,要如同我们正在遭受敌人侵犯一样”,同时他也保证,将严格按宪法办事,绝不越雷池一步。

德国国会以绝对多数通过对希特勒的授权,纳粹政府的各种行政举措,被国会一个接一个地通过。希特勒领导的德国,从此开始了奇迹般的经济复兴。

美国国会毫不犹豫赋予罗斯福行政自由的各项权力,并且以临战气氛的惊人速度,通过美国政府所提出的各项法案。美国在罗斯福的带领下,开始了旋风式的百日新政。

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很多,我想你已经看到,德、美两国人民在面对突如其来、狂风骤雨般的经济危机时,其反应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或者说是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当人们对现实充满了恐惧、绝望时,就会热切期盼能出现个救世主来拯救他们,这是人类固有的缺陷,德国如此,美国如此,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可是,在那个充满恐惧、迷惘和痛苦的岁月,尽管独裁的阴影同时笼罩着德、美两国,但历史老人已经告诉我们,美国并没有像德国那样,蜕变为一个专制国家,反而在二战中成为了”民主国家的兵工厂”,为世界反法西斯斗争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究竟是什么力量阻止了美国滑向独裁?又为什么美国的民主制度能够得以保全?我想,这就是我们在这篇文章中所要试图回答的问题,民主的基础是什么?

1935年5月,在美国华盛顿州,有个叫帕里什的清洁女工被老板解雇了,这本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那年头,”下岗”的人多了去了,谁又会在乎一个女工的工作问题?可对于帕里什来说就不算小事了,下岗就意味着没饭吃,没有工资可怎么生活呀?这事要是发生在中国,大概这位女工就去上访了,至于问题能不能得到解决,那可不太好说。但美国这个国家是个契约社会,人人都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因此,帕里什也没有什么向领导诉苦申冤的兴趣,一纸诉状就把自己的雇主——西岸旅馆给告上了法庭。

有趣的是,帕里什并没有说老板解雇非法,她想反正也干不成了,不如拿回点钱才是真的,于是,她依据罗斯福新政时期颁布的《最低工资法》,要求西岸旅馆补偿欠她的工资。根据《最低工资法》规定,雇员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每周14美元50美分,但帕里什的工资每小时只有25美分,也就是每周不到10美元,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作几年算下来,老板一共欠她216美元19美分,这对于一个下岗女工来说也不算小数了,起码能有口饭吃。

这本是件芝麻粒大的案子,一年全美也不知道要发生多少,压根不值得一提,可是,由于帕里什的老板实在有点吝啬,舍不得出这一点钱,但帕里什又的确有理,有法可依,不太好驳斥,于是他的律师给他出了个”馊主意”,你不是说按照《最低工资法》的规定我欠你钱吗 ?那好,我直接攻击《最低工资法》,说它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有关这一修正案的法学辨析是个绝大的话题,限于篇幅,这里就不作论述了,如果你感兴趣,可以参考浙大教授林来梵与人大教授胡锦光合著的文章《西岸宾馆诉帕里什案》),要求宣布违宪,只要这 个该死的法律不存在了,看你还怎么要钱。谁也没想到,律师的这个点子,一下就把事情给捅大了,帕里什诉西岸旅馆案,由一个小小的民事纠纷,陡然间变成了震动全美的大案,所有的媒体焦点都被吸引了过来,并且举国围绕此案展开了一场空前的大辩论。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罗斯福在实行新政时,经常受到最高法院的肘制,每每令他万分恼火。在罗斯福刚刚当政时,这一情况还不明显,因为美国尚处在风雨飘摇的经济风暴中,大家都在齐心协力熬过这段艰难的岁月,所以他的各项法案几乎没怎么费力就可以得到国会多 数票及最高法院的支持,可是,经过百日新政,美国经济有了较明显的起色,大家也都回过劲来,缓了口气,这时矛盾就来了。罗斯福的民主党是在南北战争时期发展起来的,在美国政治中一直是少数党,仅仅凭借1929年的经济危机罗斯福才入主白宫,因此,作为对手 共和党把持的最高法院,当然不肯给他面子,更要命的是,最高法院的几位大法官,基本都是林肯时代的人,用罗斯福的话来讲,是一群”马车时代”的人,保守是他们共同的特点,面对罗斯福左一个新政又一个新政,被搞得眼花缭乱,委实接受不了,起先因为经济危机而 不得不授予罗斯福各项权力,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现在到了该收回权力的时候了。

1935年1月,最高法院以8比1的票数,宣布罗斯福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从此拉开了法院与政府的权力战争。紧接着,最高法院又于5月一口气判3项新政法律违宪,到了1936年初,又废掉了6项法律,这样一来,罗斯福颁布的各项法律,已经被废除了1 0多项,新政基本陷于瘫痪状态。

我们不难想象,罗斯福是何等的窝火,要说这帮人可真是些忘恩负义的家伙,如果不是百日新政挽救了美国的经济,他们哪儿还会有闲情逸致来对新政说三道四?再说,被废除的这些法律,都是为了保障美国公民的权利才出台的,就像前面所说的那个帕里什诉西岸旅馆案, 《最低工资法》是为了救济贫民穷人,要说起来最高法院你算站在哪头的?

1936年,罗斯福再次以绝对优势当选第33任美国总统,这下有了民众的支持,罗斯福认为自己有实力回应最高法院的挑战了,他要改变最高法院的敌对态度,把后者致于自己的势力之内。可是,司法独立,是三权分立的前提,也是美国立国的基石,想打破传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按照美国宪法,想扭转最高法院的乾坤,只有两种办法,一是让国会修改宪法,二是由总统直接任命自己的亲信当大法官,罗斯福很清楚,想得到国会2/3多数就这一问题支持自己修改宪法,简直就如同作梦,根本不能想,因此他企图走个捷径,由自己任命比较听话法官来主持最高法院,但这一点也很不容易做到,因为美国大法官是终身制,除非犯下严重罪行,否则任何人都无权解除他们的职务。于是,罗斯福开始秘密酝 酿一项前所未有的政治改革方案,那就是改组最高法院的组成机构,这一计划提出,凡是年满70岁的大法官,如果不自动退出最高法院,那么总统就有权再任命一名法官进最高法院,简单的说就是罗斯福来了个”逼宫退位”,想利用增补多数的办法来控制最高法院。

罗斯福这一方案刚一宣布,立刻引起美国舆论大哗,不仅是对手共和党,就连民主党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几乎等于把最高法院的权力拱手让给了联邦政府,失去了最珍贵的独立性,前任总统胡佛怒气冲冲地叫嚷着”不许碰最高法院”,各家媒体难得一致地抨击罗斯 福实际是想搞独裁,就连一向支持新政的国会也充满了一片反对讨伐声,狂风暴雨般的抗议信更是接连不断寄往白宫,那些在新政中获得收益的人,无论大资本家还是平民百姓,很多都站到罗斯福对立面去了,后者实在没有想到,这次可真是捅了个马蜂窝,但罗斯福岂是常 人,他不为所动,坚信民众站在自己这边,他在3月9日的”炉边谈话”中,把矛头直接对准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试图说明自己不是针对最高法院这一机构,而是那些保守派,想澄清他不要独裁仅仅是要维护新政的观点,并希望能够通过公众压力来制服对手。

也就在美国政治出现严重危机,很有可能倒向独裁的最关键时刻,帕里什这个小小的女工,把诉西岸旅馆案打到了最高法院,这就把九位大法官直接推到了斗争的最前沿。以休斯为首的大法官们,这时面临了一个两难的抉择,是判《最低工资法》违宪以维护最高法院的威信 ?还是选择退让以阻止罗斯福找到迈向独裁的借口?

最终,最高法院理智地选择了妥协,判帕里什胜诉,大法官们考虑到,如果宣布《最低工资法》违宪,那么罗斯福很有可能以维护新政为借口,积极寻求改革最高法院,不管怎么说,百日新政毕竟拯救了美国,罗斯福在美国不乏支持者,要是有人不能看到独裁的危害性,一 个劲跟着罗斯福跑,那美国的民主制度就真的彻底完蛋了,于是,最高法院就这样以战术上的失败换来了战略上的胜利,挫败了罗斯福改组最高法院的企图。

且慢,你不是说还有第三种选择吗?怎么大法官们没有找到?其实,你仔细想想大法官们判决的后果,就明白第三种选择在哪里了。判帕里什胜诉,意味着罗斯福新政的胜利,给那些陷于贫困的人们带来了面包,但同时,这一判决又在事实上驳斥了罗斯福说最高法院企图阻碍新政的观点,使后者的政治改革方案胎死腹中,维护了美国司法的独立性,就是说,美国人尽管有点”过河拆桥”的嫌疑,却得到了实惠,既拿到了面包,又保住了自由。

说到这里,你一定还记得我们曾经提到过的那个倒霉的魏玛共和国,它的那个建立在纸面上的民主制度是多么的弱不禁风,希特勒仅用手指轻轻捅了一下,整座精心构筑的大厦便轰然倒塌,连块砖头都没剩下。现在你已经看到,历史老人并没有特别厚待美国人,在那个混乱 、恐怖的时代,他们遇到了与德国人同样的问题:如何维持一个脆弱的民主制度的正常运转?或者说,民主的基础究竟是什么?

德国人面对”面包”的诱惑,面对天堂般的美好前景,轻易相信了希特勒的承诺,忘记或有意忘记了还有”我干嘛要听你的”这个选择,不相信也不愿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问题,只是期待尼采式的”超人”来解救他们,为他们承担所有的痛苦、困难和义务。

但美国人可不是这么考虑问题的,他们认识到,无论罗斯福的新政挽救了多少美国人,无论罗斯福本人多么的英明、正确,也绝对不能把手中的权利交给他,自己的命运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还记得成龙的回答吗?)。如果总统通过紧急时期国会所赋予他的权力任意影响 司法独立性,甚至是违背《权利法案》的立法初衷,那么无论这位总统是否出于善意,都会导致民主制度的崩塌,更何况,独裁制度最大的缺点是缺乏制约机制,即便罗斯福真的是想”为人民服务”,也不能肯定他的后任就是个”明君”,那些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拱手让出自 己权利的人,恰恰没有看到独裁的长远危害,把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而非制度上,指望某个人的”恩赐”过活,这可不是美国人想要的,他们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国家里出现个希特勒。这种对专制制度的深刻认识,对自由权利的不懈维护,使得美国终于没有像德国一样走 向独裁。

我想,文章至此,答案已经浮出水面,清晰可见了,每个公民的自由权利,都是构成民主大厦的基石。如果一个民主制度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不能保证大家都有获得面包的平等机会,哪怕再有一千条理由,也将会不可避免地走向毁灭,民主的意义,正在于此。

————————————

总算把原文中的故事讲完了,感谢网友的耐心;可是我想说的话还没有完,我们都暂且休息一下吧。虽然这个“上”、“中”、“下”都用完了,有时间我再写个“后记”。不过现在,我要为开学做准备了。

暂时概括一下,所谓-民-主-的基石,我觉得应该是每个“公民”都为自己“作主”,知道自己的权利,决不放弃自己的公民权利,不放弃自己的自由。这也是我在《真理和自由最大的敌人是多数派 —— 推荐易仆生的〈人民公敌〉》中的观点。 


二月 14, 2008

中国天天都是愚人节——也说说我知道的十进制网络和IPv9

类归于: 网络技术科普 — duanhaixin @ 11:59 上午

2月13日新语丝上发文《我所知道的IPv9》的wanderor,也许算是我的学弟吧。他说的情况,也许可以代表网络技术研究领域对IPv9和十进制网络的态度,基本上大家是把这当作笑话来讲的。

但是,某些国家主义者或者民族主义者,听到我们的“自主创新”就热血沸腾:我们总算又要“阔”起来了! 

我也草草谈一谈IPv9和我了解的十进制网络吧。

我记得早在1998年前后(可能不太准)参加过国家发改委组织的报告会,也许有点可行性论证会的性质,听取谢先生介绍他的十进制网络和IPv9。不记得讲过什么技术细节,只记得谢先生当时说互联网是美国人发明的,无论IPv4还是IPv6都是十六进制,都是西方人控制的;而十进制网络是我们自己发明的,有中华民族的自主知识产权,对于保护国家安全有重要意义,据说得到韩国人的认可,接收了他们的标准。 

记得当时专家们反对的声音占多数的,其中一位通信领域的知名专家/院士更是毫不留情面的发表了批评意见,记得大概意思是不能以保护国家安全的名义保护落后。基本可以归结为:国家安全,多少罪恶亦如之名!

当时很纳闷,这谢先生所在的上海通用化工研究所,怎么在互联网技术方向有如此的兴趣?能够让发改委出面组织一次专门的技术报告会,来头不小啊!

也是从那时起,知道还有一个愚人节发布的关于IPv9的RFC1606,看完之后笑一笑就忘了,唯独最后一句话印象很深“不研究历史的人,注定要重复历史”,这也许是唯一一句认真的话。记得谢先生说,美国人在实现IPv9的道路上失败了,而他们却实现了IPv9全部功能!

也许中国天天都是愚人节,看看主流“媒体”(即喉舌)每天的“新闻”就知道了

然而,后来知道谢先生还是获得了国家资助,并且和浙江大学联合研制IPv6。中国许多所谓的专家论证会,也许就是个形式吧。后来又听说,因为经费关系,这谢先生和浙江大学有了一些纠葛。

几年前看过沈阳先生为此事做过的调查,其中公布了他和谢先生的通信记录,我想这一技术创新也许就此不了了之了吧。网友们可以从沈阳的博客了解详情: 

—http://blog.wswire.com/read.jsp?aid=8936&uid=148#

—http://w.org.cn/user1/4/archives/2008/1565.html 

然而这些,那些“国家”至上的民族主义者是看不到,或者不愿看到的。

我在和一名老教授讨论我国IT技术有哪些创新时问到,“是IPv9吗?信息过滤吗?是中文域名吗?是 WAPI吗?所谓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几乎无不被业界所嘲笑,最终不了了之。” 

该教授对我的答复是“看来小猪说对了,到了自己的奋斗被嘲笑的时代,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希望?我原来以为小猪是危言耸听,看来还是被他不幸而言中了,我也开始不看好中国的年轻一代了。…”(文中的小猪是指写《刷盘子读书》的作者,http://www.wyzxsx.com/xuezhe/yuchunxiao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34)。

对这样的“自主创新”,如果我们不去批判、不去嘲笑,反倒鼓吹“这样的奋斗”,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希望?让那些以所谓的“国家利益”之名去搞一些荒唐的研究占用公共资源,怎么再去支持那些为“满足广大劳动人民需要”而作的研究?

虽然,我们“中国的年轻一代”也没有作出什么成绩,但是至少没有了“国家主义”的狂热和对所谓的普遍真理和方法论的迷信。 

我自称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但是也知道“自由,多少罪恶以汝之名!”

我自觉也是一个爱国者,但是我今天想说,“国家,多少罪恶以汝之名!” 

不好意思,忘了今天还是情人节。


二月 12, 2008

转贴:朱学勤《想起了鲁迅、胡适与钱穆》

类归于: 未分类 — duanhaixin @ 10:00 下午

转自“鲁迅纪念馆”:http://cyc7.cycnet.com:8091/leaders/luxun/content.jsp?id=4343&s_code=0705

我时常想起鲁迅,想起胡适,想起钱穆,不太想得起梁实秋,林语堂,周作人。

对鲁迅,我的认识有过反复,感情上有过起伏。60年代至70年代是信奉,80年代则是怀疑、疏离,甚至有点厌烦。80年代最后一年起,才明白自己所处的年代还是鲁迅的年代。

在片面信奉的年代所形成的读者与作者的关系,无异于一场包办婚姻。除了意识形态读物,你能够读到的另一种读物就是鲁迅,你对20世纪上半叶的了解如果不满于教科书的灌输,那就去读鲁迅全集后面的注解。由此产生的热爱,是盲目的热爱,没有经过选择的热爱,与包办婚姻有什么两样?包办婚姻是不牢靠的,很容易被第三者插足。80年代一来,有多少精神世界的新鲜第三者打将进来?由此产生包办婚姻破裂,出现另一种选择,完全正常。经受了80年代的冲击,还固守在原来的状态,并不令人尊敬,而是一种很可怕的状态。

80年代结束,所有搅动起来的东西开始沉淀下来。这时逐渐对鲁迅发生回归,发生亲近。此时回归,可以说是痛彻心肺之后的理解。他那样肃杀的文风,我一度以为是他个性所然,后来方明白是那样的现实环境逼出了那样的文风,甚至可以说,是那样的时代需要那样的文风。他正是以那样的文风忠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黑暗。反过来,现在读林语堂,读梁实秋,你还想象就在如此隽永轻淡的文字边上,发生过“三·一八”血案,有过“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当然,在那样的心境中,鲁迅也消耗了自己。他是做不出也留不下钱钟书那样的学问了。

我怀念鲁迅,有我对自己的厌恶,常有一种苟活幸存的耻辱。日常生活的尘埃,每天都在有效地覆盖着耻辱,越积越厚,足以使你遗忘它们的存在。只有读到鲁迅,才会想到文字的基本功能是挽救一个民族的记忆,才能多少医治一点自己的耻辱遗忘症,才迫使自己贴着地面步行,不敢在云端舞蹈。

此外,还有一个私心所为,那就是对文人趣味的厌恶。这可能是我的偏见。在鲁迅的同时代人中,多多少少都会读到那股熟悉的气味,惟独鲁迅没有。而鲁迅,本来是比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更有资格过上那种精巧雅致的文人生活。在鲁迅的精神世界里,通常是文人用以吟花品月的地方,他填上的是几乎老农一般的固执。他是被这块土地咬住不放,还是他咬住这土地不放,已经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他出自中国文人,却可能是唯一一个没有被中国的文人传统所腐蚀的人。这是一件很平淡的事,却应该值得惊奇。

我曾经以俄国的车尔尼雪夫斯基、别林斯基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高度苛求过鲁迅。后来才明白,在一个没有宗教资源的世俗国度,鲁迅坚持在那个世俗精神能够支撑的高度上,已经耗尽了他的生命。想想看,中国人成天念叨鲁迅,有无一人敢于继承他的精神、他的风格?仅此一点,就说明了全部。人人都能谈鲁迅,却是把鲁迅高高挂起,把人晾在高处,任其风干。鲁迅的生前并不快乐,鲁迅的死后更为凄惨。

鲁迅是留下了缺憾的。

现在知识界用以平衡鲁迅的是梁实秋,是林语堂,是周作人。

而我以为,真正能够平衡鲁迅,在鲁迅之外树立另一价值坐标,同时也不辱没鲁迅的是胡适。

胡适的一生是坚持自由主义的一生。难能可贵的是,他是以与这一信仰相匹配的温和态度坚持了60年,同时不失坚定。他既未被那个时代所激怒,在激怒中一起毒化;又未被逃避那一时代的文人情趣所吸引。他完全有理由走向这两极的某一极,但是这个温和的人竟然做到了某种倔强性格做不到的事情——始终以一种从容的态度批评着那个时代,不过火,不油滑,不表演,不世故。仔细想想,这样一个平和的态度,竟能在那样污浊的世界里坚持了60年,不是圣人,也是奇迹。胡适的性格,与这一性格生存的60年环境放在一起,才会使人发现,这也是一件值得惊讶的事。

胡适学术建树一般,但大节不坠,人格上更有魅力。鲁迅生前对他有过苛评,但在鲁迅死后,当后人问及胡适对鲁迅的评价时,胡适却告诉来者,不能抹煞周氏兄弟在近代文化史上的独特贡献。雷震一案发生,胡适原来对雷震那样的活动方式有保留,用今日某些人合情又合理的标准,胡适完全可以袖手旁观,指责雷震犯了“激进主义”病症。谁也没有想到,当被问及对此事的反应时,胡适竟然那样动了感情。他当场以宋人杨万里诗《桂源铺》作答:

万山不许一溪奔,
拦得溪声日夜喧。
等到前头山脚尽,
堂堂小溪出前村。

我曾经与一位学界老人谈论此事。老人当时正病卧沉榻,突然从床上坐起,口诵此诗,热泪盈眶!

我还时时想起钱穆。

《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那样的书名,未及开卷,就让人体味到儒家的生命观照,是那样亲切自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精神生命则发育于师友。两种生命皆不偏废。

学者需钱穆的学术专著,一般读者仅钱穆回忆录即可获益匪浅。钱穆以研究中国文化史著称,他的回忆录本身就提供了一部中国近代文化变迁的可信注解。

钱穆没有读过大学。但是他在苏、锡、常度过的小学、中学生涯,同学中有刘半农、陈天华、瞿秋白,教师中有吕思勉等,一时人文之盛,令今天的牛津、剑桥的博士都羡慕不止。1941年夏,他回乡省亲,当时声望已不在吕思勉之下,吕思勉邀其回母校常州第五中学讲演,钱穆恭敬从命。一代国学大师,与当年的师长比肩而立,竟句句以学生自居。他谆谆告戒那些年轻的校友:

此为学校四十年前一老师长,带领其四十年前一老学生,命其在此讲演。房屋建筑物质方面已大变,而人事方面,四十年前一对老师生,则情绪如昨,照样在诸君之目前。此诚在学校历史上一稀遘难遇之事。今日此一四十年前老学生之讲辞,乃求不啻如其四十年前老师长之口中吐出。今日余之讲辞,深望在场四十年后之新学生记取,亦渴望在旁四十年之老师长教正。学校百年树人,其精神即在此。

钱穆在学问上与新文化运动分道扬镳,但是他公正地感谢是新文化运动的中坚人物提携了他。顾颉刚回苏州探亲,发现了钱穆的才华,推荐他进燕京大学任教。一个没有大学文凭的是中学教师,一步登上了大学讲台。后来,他与胡适失和,但并不影响胡适聘他任北大教授。所有这些回忆,反过来该能纠正一些时令学人对新文化运动及其人物批评过盛?

鲁迅,胡适,钱穆,三人之间,一个与另一个相处不睦。然而他们却构成了30年代知识界的柱梁。我们是喋喋不休地重复梁实秋的雅舍、周作人的苦茶、林语堂的菜谱,还是老老实实地告诉我们的学生,我们曾经有过鲁迅的社会批判、胡适的自由思想与钱穆的严谨学业?三者合一,应该成为我们向学生介绍30年代知识分子的三种主要形象。那是一个已经逝去的铁三角,他们凝视着这个轻佻的当下,沉默不语。

【注:我只是看过鲁迅和胡适的一些书,对钱穆不了解. 】


转:南方周末《胡适被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开除始末》

类归于: 未分类 — duanhaixin @ 4:55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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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   2002-08-22 10:38:43

邵建(南京)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20822/wh/ws/200208220753.asp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部分成员合影。右起:宋庆龄、杨杏佛、黎沛华、林语堂、胡愈之

以宋庆龄(主席)、蔡元培(副主席)、杨杏佛(总干事)为首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成立于1932年12月,终结于1933年6月,生命仅有半岁的它曾发生过两件在当年极具影响的事件,一是杨杏佛被杀,一是胡适之被开除。前者是一“血案”,后者是一“公案”。血案不论,胡案这段故实,历史早有定论。但,今天如果把这旧案翻出来重读一遍,那案子的情况,本非今人所泛知,很多真相被遮蔽了……

事缘:北平的视察风波

事情要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成立的那一天说起。

1933年1月30日下午五时左右,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在北平成立分会。杨杏佛特地从上海总盟赶来,代表宋庆龄参加了这次成立大会。大会由胡适任临时主席,出席会议的有蒋梦麟、梅贻琦、任鸿隽等留美(欧)同学二十余人。会上胡适被选为分会主席。当晚七时,会议作出了一个视察北平监狱的决定,并推杨杏佛、胡适之、成舍我三人次日成行。为了落实这个决定,杨杏佛随即于当夜十一时请见当时统治北平的张学良,并获准。第二天上午十时,由张学良的秘书王卓然等陪同,杨、胡、成三人先后视察了北平军委会反省院等三处地方,一直到下午二时才结束。

视察结束了,事情也开始了。四天后即2月4日,胡适收到上海同盟总部寄来的一个英文快件,内有三件东西:史沫特莱的信,宋庆龄签名的英文信和北平反省院政治犯用英文写的一封控诉书。这封控诉书控诉了反省院对犯人所施用的种种酷刑。而宋、史二信则责成北平分会立即就此向当局提出严重抗议,废除北平反省院中的种种私刑,并释放一切政治犯。

胡适接信当天,就给上海总盟的蔡元培和林语堂写信,表示自己的“失望”。因为四天前他才和杨杏佛等三人视察该院,并和犯人有“很详切的谈话”。犯人“诉说院中苦痛,最大者为脚上带锁,与饭食营养不足二事”,没有人谈到私刑吊打。“谈话时,有一人名刘质文,是曾做苏联通讯社翻译的,他与我英文谈话甚久,倘有此种酷刑,他尽可用英语向我诉说”。因此,胡适认为,这是一种“匿名文件”,而“随便信任匿名文件,不经执行委员会慎重考虑,遽由一二人私意发表,是总社自毁其信用”。最后,胡适要求上海总盟对此作出“更正或救正”,以维护其信用。(1)

这封信还没来得及寄出,第二天一早,胡适就发现当地英文报纸《燕京新闻》登出了宋庆龄的信和那封控诉书。下午又收到史沫特莱的信,知道《大陆报》也已发表此文了。并且,张学良的秘书亦即那天陪同去的王卓然也打电话给胡适,质问文章来源。凑巧的是,北平反省院一个叫韩麟符的犯人因为杨胡等人的视察,燃起了被援助的希望,于1月31日秘密写信给杨杏佛和胡适,反映反省院中的情况,信于2月5日送到了胡适这里。而在北平的《世界日报》社两天前也送来一封所谓的控诉信并短笺,正是这两样东西让胡适作出了判断,即总部寄来的那封控诉书不但是匿名的,而且还是“捏造”的。于是他一边给蔡、林二位写了第二封信,这是一封不依不饶要求上海总盟追究发表责任的信;一边又写信给《燕京日报》澄明情况,表示北平反省院的酷刑拷打之说,“看来是不能置信的”。

“中国监狱里的拷打,是公然的秘密”(2),这是鲁迅在批胡适的文章《光明所到……》的第一句话。说实话,没有人不认同鲁迅的话,只要是一党独裁,就少不了毒刑拷打、残酷镇压。因此,这句话作为一个大前提,其实已经隐含了结论,即北平反省院是中国的监狱,因此,那里的拷打也是公然的秘密。然而,在这个公然的秘密前,胡适都做了些什么呢?鲁迅接下说:“但外国人办的《字林西报》就揭载了二月十五日的《北京通信》,详述胡适博士曾经亲自看过几个监狱,‘很亲爱’的告诉这位记者,说‘据他的慎重调查,实在不能得到最轻微的证据’。”鲁迅这里引用报纸上胡适的话,显然是在说,胡适在说谎。

胡适到底有没有说谎呢?如果我们不是仅仅根据鲁迅的单边叙事,而是同时阅读胡适这边的相关文本,那么,问题并不难弄清。

除了自己的亲访外,2月3日和5日收到的两样东西,使胡适更相信北平反省院至少是没有经常性的酷刑拷打。那位偷偷寄信的韩麟符,已经在反省院关了两年多了,如果有拷打,他在信中完全可以以实相告,因为他本来就是要请求援助。可是他却这样述说反省院的情况:“至于我们在这里的生活,自然是苦的。第一是饮食方面营养不足,更要命的是每人一副铁镣,因之病人很多,并时有死亡。”(3)那么,如何解释上海总盟手中那封也是来自北平反省院的控诉书呢?《世界日报》送来的信让胡适作出了“捏造”的推断。胡适在2月5日给蔡、林的第二封信中完整引用了《世界日报》社转来的那封捏造性质的短笺:

敬启者:

兹由胡适之先生交下“河北第一监狱政治犯致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函”稿一件。盖以内容颇关人道,嘱肇致函贵报。祁垂念人道,予以刊登,不胜盼祷之至。敬请撰安。

鄙人李肇音启二月一日

住后门米粮库四号胡宅

面对这封公然造假的信,胡适指出“作伪的人知道我看过反省院,故改为‘第一监狱’。他胆敢造我的住址,信内签名捏称住在我家中,并称稿子是由我交下的”。(4)既然这封信能如此无中生有,那么,胡适推认来自上海的信也是这样的性质。在下文中,胡适说道:“此种文件与孙夫人所收的同一来源,同是捏造的。”因此,在信的最后,胡适要求上海总盟查清这是怎么回事,并声称“如果一二私人可以擅用本会最高机关的名义,发表不负责任的匿名稿件,那末,我们北平的几个朋友,是决定不能参加这种团体的”。

胡适是认真的。国民党监狱里的酷刑拷打毕竟是普遍现象,他却在反省院这一点上如此坚执,这样做,客观上已有为国民党辩护之嫌。但胡适不这样认为。1933年2月21日的《字林西报》登载了记者对胡适的采访,在采访中,胡适指出:“改良不能以虚构事实为依据。像那封信和报上所说的那种乱说和夸张,只能使那些希望把事情办好的人增加困难。”(5)另外,在上述给《燕京新闻》的信最后,胡适特意作了个补充,以表明自己的态度:“我写这封信,并没有意思认为此地监狱的情况是满意的。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将尽一切努力来改善那些情况。然而我不愿意依据假话来进行改善。我憎恨残暴,但我也憎恨虚妄。”(6)

冲突:来自上海的批判

然而,上海总盟对这件事的看法截然不同,总盟坚认是胡适的态度和立场有问题。宋庆龄在嗣后的一篇长文中,这样批判胡适:“中国有许多所谓‘知识分子’,胡适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个,除非酷刑在他们眼前施行,他们是不相信监狱中施用酷刑的。可是,有哪一个犯人敢在狱吏面前公开说话呢?有哪一个狱吏会让调查者看一看刚受过酷刑的囚犯或者让他亲眼看看酷刑的场面呢?” (7)

宋庆龄的话诚非虚言,但和胡适却对不到一起去。因为,胡适和上海总盟的分歧不是国民党监狱是否有严刑拷打,而是它在北平反省院是否发生。相对而言,前者的问题是抽象的,后者则是具体的。胡适不谈抽象,留美时的实证主义训练,要求他只对具体负责,即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既然他没有获得北平反省院严刑拷打的直接证据,他就无法扭曲具体去迎合那个哪怕是正确的抽象。相反,上海总盟,正如蔡元培、林语堂在给胡适的信中解释的那样:“而同人亦以此等酷刑,在中国各监狱或军法处用之者,本时有所闻,故亦不甚置疑。”(8)这就是了。上海总盟此举,从“意图伦理”的角度,完全可以理解,但偏偏碰上了执著于“责任伦理”的胡适,双方必然弄拧。

身为上海分会执委的鲁迅和宋庆龄一样,批胡适都是在情况既明之后。2月12日或13日下午,上海总盟执委会就胡适来信专门讨论了两个多小时,讨论结果由上面蔡、林之信通报给了胡,就胡所提出的责任问题,信中作了这样的回答:“故此文若不宜由本会发表,其过失当由本会全体职员负责,决非一二人之过,亦决非一二人擅用本会名义之结果。”(9)这封信是上海总盟给胡适的公函,而非蔡、林与胡适之间的私信。这实际上是上海总盟委婉地向胡适承认自己未经确证便遽然发表的“过失”。

鲁迅的《光明所到……》写作时间为1933年3月15日。也就是说,此文距那次会议已有一个多月了,问题已经尘埃落定。但鲁迅还是认为“中国监狱里的拷打,是公然的秘密”。和宋庆龄一样,该文锁定的不是北平反省院而是无定指的 “中国监狱”。它所产生的误导一如其上,笔尖一个起落,就把胡适挑在为国民党辩护的立场上。鲁迅下文接着引用:“他们很容易和犯人谈话,有一次胡适博士还能够用英国话和他们会谈。监狱的情形,他(胡适博士———干注)说,是不能满意的,但是,虽然他们很自由的(哦,很自由的———干注)诉说待遇的恶劣侮辱,然而关于严刑拷打,他们却连一点儿暗示也没有。”虽是引文,却暗含讽刺。尤其是第二个“干注”及其语气(鲁迅这篇文章的笔名是“何家干”),作为点睛,也作为强调,无法不让人感到胡适是在“美化监狱生活”。

鲁迅用自己的亲历做对照:“我虽然没有随从这回的‘慎重调查’的光荣,但在十年以前,是参观过北京的模范监狱的,虽是模范监狱,而访问犯人,谈话却很不‘自由’,中隔一窗,彼此相距约三尺,旁边站一狱卒,时间既有限制,谈话也不准用暗号,更何况外国话。”鲁迅当然说的是实情,却不能反证胡适是假话。但作为对比,再加上人们对旧中国吏治黑暗的感受,极易在这对比鲜明的两造情景中做出孰真孰假的判断。所以鲁迅讥讽:“而这回胡适博士却‘能够用英国话和他们会谈’,真是特别极了。”(作者按:的确有点特别,当时不独胡适,就是杨杏佛,也在用英语与犯人交谈)至此,鲁迅终于发难了:“莫非中国的监狱竟已经改良到这地步,‘自由’到这地步。”一种不信的口吻,表达的当然是否定之意。没错,中国监狱是没改良到这地步,但这是特例(作者按:一是杨杏佛乃宋庆龄的派员,而张学良对宋极有好感。另外,当时在北平的胡适与张也有交往,所以,这次视察开了绿灯)。

就此事件而言,上海总盟看来是存在不少问题。这从林语堂和杨杏佛给胡适的信可见端倪。胡适2月4日和5日给蔡、林去了两封信后,林于2 月9日先回了一封,说:“接信后蔡、杨及弟皆认为事情极其严重,须彻查来源,弟个人且主张负责纠正。”并表示“大约明日开紧急会议,恐会议上即将发生重要波折”。为什么?因为“现此临时组织极不妥当”,不过,“你来函态度之坚决,使我们更容易说话”。作为“私人的答复”,林在信中婉转地说道:“本会现此情形,谅你由份子之结合可推想得到。”(10)林语堂的信,欲言又止,不独胡适可以推想,作为后来读者,亦能推想而知:这个组织,由于是“份子之结合”,除了分歧必然存在外,恐怕还的确存在胡适所说的那种一二人擅断的情况。至于杨杏佛信,提到会中情况,是这样说的:“弟等奔走此会,吃力不讨好,尤为所谓极左者不满,然集中有心人争取最低限度之人权,不得不苦斗到底,幸勿灰心,当从内部设法整顿也。”(11)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本来就是左中右知识分子的“聚合”,由于左与右之间在观念上偏差太大,以至根本说不拢;如果不是崩盘,那么就是一方全身而退,比如上面胡适表示“是决定不能参加这种团体的”,只不过,他只是一个姿态,不待他退出,同盟就先行将他开除了。

开除:道不同不相谋

上海总盟一边把那次会议的最后结果由蔡、林之信通报给胡,表示今后再碰上这种情况,一定“审慎考核,不轻发表”;一边又在《大陆报》上以同盟的名义发表一项声明,“大意是说,在同盟准备视察监狱之前几天,监狱当局就已经得到消息,因而预先把真实情况掩盖起来,这样,委员会的视察自然毫无所得”。(12)明,胡适当然不高兴,他指出这一声明完全不合事实,因为,如前所述,1月30日晚七时才作出视察决定,夜十一时由杨杏佛请见张学良,第二天上午就到现场,对方要掩盖什么也来不及。同盟如此自相矛盾的做法———一边向胡适解释,一边又另登声明,恰恰暴露了内部的分歧。如果说,蔡元培、林语堂、杨杏佛等人能认同于胡适,宋庆龄则肯定不能接受胡信中所说的一切,更何况胡信的矛头毫不隐讳地指向她。

这个小动作也不要紧,胡适予以澄清就行了。事实上他也正是这样做的,如果他仅仅这样做,也不会有什么后果,可是,胡适显然有些意犹未尽。在记者访谈的最后,他说了这样一段必然导致他被开除的话:“胡博士说,同盟不应如某些团体所提出的那样,提出释放一切政治犯,不予依法治罪的要求。一个政府应该有权对付那些威胁它本身生存的行为,但政治嫌疑犯必须如其他罪犯一样,应当得到法律的保障。”(13)仅就这段话而言,胡适被开除可谓“活该”。第一,这是他公然为国民党政府辩护了。以上视察那件事如果事出有因,那么,这段话却是明明白白地表示出胡适的态度:镇压有理。第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成立的目的,首先就是要求释放国内政治犯,而胡适在这里明显是唱反调。

针对第一点,胡适与其是说镇压有理,不如说他是在反暴力革命。就这一点而言,他不仅反对当时共产党对国民党的暴力革命,而且也反对国民党对北洋军阀的暴力革命。胡适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其基本思路是“法律”而不是“暴力”。如果改革就是革命的话,胡适是坚主走改良道路的。这也是胡适一以贯之的思路了。在他看来,推翻仅仅是为了权力,并不能解决民权问题。既然任何革命都是为了权力,那么,“向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岂不是与虎谋皮?谋虎皮的人,应该准备被虎咬,这是作政治运动的人自身应该的责任。” (14)换言之,你想要权力吗?行,那你就得准备权力者的反夺权。这其实讲的是双方对等,隐含的更是反对革命的意思。胡适说:“我们以为这条路是错的。我们赞成民权应有保障,但是我们以为民权的唯一保障是法治。我们只可以主张,在现行法律之下,政治犯也应该受正当的法律保障。”(15)

因此,就第二点言,胡适不主张无条件地释放政治犯,但强调他们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为此,他提出了四条原则:“第一,我们可以要求,无论何种政治犯,必须有充分证据,方可由合法机关出拘捕状拘捕。诬告的人,证实之后,必须反坐。第二,我们可以要求,无论何种政治犯,拘捕之后,必须依照约法第八条,于二十四小时之内送交正式法庭。第三,我们可以要求,法庭受理时,凡有证据足以起诉者,应即予起诉,由法庭公开审判;凡无犯罪证据者,应即予开释。第四,我们可以要求,政治犯由法庭判决之后,应与他种犯人同受在可能范围之内最人道的待遇。”四条过后,胡适总结“这都是关于政治犯的法律立场。离开了这个立场,我们只可以去革命,但不算是做民权保障运动”。(16)

胡适希望中国民权保障运动要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可谓一片苦心。他所面对的情况,一面是当政的国民党用权力制裁全国舆论,不容许异党异派的存在,一面是不满于现政权的各种政治势力,包括武装反抗的革命党派。这两者冲突愈演愈烈,不可化解。胡适就想通过另外的方式和渠道来解决问题,这就是法律。胡适强调法律,始终针对两个方面,“一面要监督政府尊重法律,一面要训练我们自己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自己和别人的权利”。(17)

当胡适的上述观点经《字林西报》记者以谈话形式于2月22日报道出来时(我手上的资料有两种,另一种日期是2月21日 ———作者注),上海总盟立即作出了反应,当天(如是21日则为次日———作者注),它就致电胡适,询问报上所言是否“尊意”,因为它与同盟的主张相违。由于未得“尊复”,2月28日,宋庆龄和蔡元培两人署名致电,给胡下最后通牒:“释放政治犯,会章万难变更。会员在报章攻击同盟,尤背组织常规,请公开更正,否则惟有自由出会,以全会章。”(18)几天后,亦即3月4日,由于从胡适那里“尚未得到满意答复之故”,上海总盟召开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不是让胡适自由出会,而是议决将其开除。

(原文12000字,本报刊发时有删节)

注释:
(1)“胡适致蔡元培、林语堂”,《胡适来往书信选》〈中〉第179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
(2)《伪自由书·光明所到……》。
(3)“韩麟符致杨杏佛、胡适”,同(1)第161页。
(4)“胡适致蔡元培、林语堂”,同(1)第180-181页。
(5)“《字林西报》记者关于胡适为政治犯问题发表谈话的报道”,转引《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第10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
(6)“胡适致《燕经新闻》编辑部”,同(1)第183页。
(7)《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任务》,同(5),第14页。
(8)“蔡元培、林语堂致胡适”,同(1)第187页。
(9)同(8)。
(10)“林语堂致胡适”,同(1)第185页。
(11)“杨杏佛致胡适”,同(1)第186页。
(12)同(5),第108页。
(13)同(5),第109页。
(14)“民权的保障”,《胡适文集》第十一集第29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5)同(14)。
(16)同(14)。
(17)同(14)。
(18)“宋庆龄、蔡元培致胡适电”,同(1)第193页。


二月 11, 2008

我的确反对这样的“民主”(中)--什么是民主?

类归于: 传统与现代化 — duanhaixin @ 1:01 下午

上回书说到,我认为真理和自由最大的敌人是易仆生所讲的“多数派”,我反对“少数服从多数”的所谓“民主”。LS30君挥舞着“民主”的大棒,建议将我“反对民主”的文章从首页撤下,也许该君认为自己代表“大多数”的“民众”。请问LS30君,何以认为自己在新语丝读者中属于“多数派” 呢?

即便我真的处于新语丝读者中的“少数派”,自以为“真理在握”,我要求过把不同观点的文章撤下来吗?LS30君如果不同意我的观点,可以写批评我的文章,同样也会置于首页;但是主张撤下我的文章的LS30君是否考虑过,我和你有平等的表达权利呢?

LS30君如果是读者网的管理员,那和在网上删帖子网络警察、或者意识形态警察有什么区别呢?我在上上回书中说过,很多人痛恨权力的腐败,并非渴望平等、自由和民主,他期待的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
 
鲁迅先生讲“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伏尔泰也曾经说“我对一人暴政的反感要少于数人的暴政。一个暴君总有些好的时刻,一群暴君则从无好的时刻。……如果我只有一个暴君,当我看见他走过时,我可以用以下方式逃脱:紧贴墙边,匍伏在地,用前额碰地,或使用其它无论哪个国家的风俗习惯。但如果有一百个暴君,我就有一天重复一百次礼仪的危险。”

LS30君有没有考虑过,你高高举起的“民主”大棒,颇也有些不“民主” 呢?

如果只说我反对的这样“民主”,而不讲我所拥护的民主,LS30君又要说我“民主精神要反民主”这类的话。或者,又被人把我打入主张“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的那一派,也不足以回答上回书提到的为什么“民主”成就了希特勒、斯大林的专制成就了苏联而“民主”葬送了苏联等似是而非的问题。

不过首先声明一下,我不是政治中人。作为一个“理痴”或“工科泼猴”,我人文和社会方面的书读得不够多,我只说我所理解和接受的民主,不认为自己的观点就代表“真理”。如果网友觉得有道理可以接受,没道理的拿出来批判,这样才能逐渐把道理讲清楚。

–我理解的“民主”,要保证每个人平等的权利,而不是多数人的权利。要牺牲少数人的权利去服从那个“多数派”,是不是剥夺了少数人的民主权利呢?

–我理解的“民主”,的确也包括“少数服从多数”,但同时还要那个“多数派”尊重那少数人的权利。

–我理解的“民主”,不只是一个空洞的原则,她体现在政治生活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程序之中。

–我理解的“民主”,并非神灵;民主是需要代价的,而且也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甚至不是一贯正确和可靠无疑的。但是,我同样认为,民主制度是当前最“不坏”的政治制度。

为了说明我的“民主”理念,介绍一篇网上看到的一篇文章《什么是民主》,文中用5个人去运动来类比政治生活。“类比”是我们中国人最习惯的思维方式,用它说明一个概念或一个事物,我觉得还是很有用的,不过用类比来做论证,那就是“忽悠”了。

原文很长,我把它压缩一下:

民主是什么呢?很多人一定会说,这个问题很简单嘛,民主就是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比如有5个人去旅游,4个人想游泳,1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一定是去游泳,如果最后的决策是去打球,那就变成专制了。

可别忙,当我们把上面的例子稍微改变一下,你就会惊愕地发现,这个”民主”竟然是只披着羊皮的大尾巴狼:比如5个人中有4人认为1人该死,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合法”地把那个可怜的家伙杀死!

你也许会说,这没什么错啊,如果大家都认为一个人该死,那他怎么可能没罪呢?不幸的是,的确有这种可能。事实上,民主的内涵远非”大多数”这么简单,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只好把那些陈旧的历史书从垃圾桶里翻出来,仔细读一读。

公元前六世纪,在民主的发源地——古希腊城邦雅典,一个名叫克利斯梯尼的政治家发明了一种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民主制度的雏形:”贝壳放逐法”。所谓”贝壳放逐法”,就是雅典人为了对付某个破坏民主、实施专制的独裁者,可以召开公民大会,对其进行投票(因用贝 壳投票而得名,不过后来改用陶片了),如果这个人得票超过6000,那么对不起,管你有没有错,立即离开雅典,去外面呆上10年再回来吧。

这种惩罚制度有点类似中国古代的流放,当然二者性质截然不同,前者是公民大会的集体投票,后者是专制君主的个人意志。不过,在”贝壳放逐法”这座祭坛上,固然有独裁者的鲜血,也飘荡着无辜者的冤魂。在古希腊历史上,曾经有多位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因”贝壳 放逐法”而被流放,客死他乡,比如著名的马拉松战役英雄亚利斯泰提,以廉洁、正直而著称,就曾被贪婪、腐败的地米斯托克利以”企图独裁”的罪名提交公民大会审判。

等一下,也许你又会说,民众的选择虽然有时不一定正确,但那毕竟是自己的选择嘛,即使付出代价,也只能由民众自己承受。

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在这个问题上你犯了个逻辑错误,因为付出代价的主体并不是占多数的民众,而是那个处于少数的可怜的倒霉蛋。如果一个人因为别人的错误而被迫接受惩罚,那这种”民主”又怎么能够让人放心呢?

你也看到了,古希腊的这个”贝壳放逐法”尽管 打着”大多数”的幌子,但却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并不能算做真正的民主,实际上,它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大多数暴政”。

因此,我们有必要修正一下最开始的那个例子:有5个人去旅游,4个人想游泳,1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还是去游泳,但要加上个限制条件,就是想去打球的那个人,有说”NO”的权利,而且那4个去游泳的人,必须学会尊重这个”NO”。

可是,你先不要着急,民主并不是仅仅说个”NO”字就算OK了,它还有许多要求和条件呢。你想想看,虽说那4个去游泳的人不反对别人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是1个人怎么打球呢,总要有个对手陪他一起打吧?这时候问题就出来了:我们4个人是要去游泳的,不强迫你去已经很不错了,怎么着?还想让我们大家陪你打球?你小子皮痒吧~

你会不会觉得那4个人的想法挺合理的?是啊,凭什么要大家都陪那小子去打球?不是民主吗?怎么又变成多数服从少数了?且慢,你要晓得,仅仅表示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不为少数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那么离真正的民主还差得远呢。为了说清楚这一点,我要给你讲个真实的故事,唉,看来想去游泳还真挺不容易啊。

六十年代美国密西西比州,有个黑人学生杰姆斯向密西西比大学提出申请,却被学校拒绝了,尽管黑人理论上有上大学的权利,但是该州的舆论,包括州长本人都是支持种族主义的。杰姆斯控告该大学,并打赢了官司,甚至法庭还向大学下达了强制令。联邦总统肯尼迪派联邦执法队护送杰姆斯上学的当天,被州长煽动起来的民众与联邦执法队发生了暴力冲突,造成了流血和死亡。

例子讲完了,我想说的是,通过这个事件,你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不过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已,想要让少数人真正的享受他们与大多数一样的权利,有时候,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的。
 
呃,这么说来,我们好像又要修改那个例子了:有5个人去旅游,4个人想游泳,1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4个人去游泳,1个人去打球,然后再雇个人来陪那个小混蛋去打球,至于雇佣的钱嘛,由大家一起分摊。  

但是且慢——抱歉虽然文章已经够长了可我还是要说且慢——为什么为了尊重少数人就要牺牲我们4个人的利益?难道那小子一个人比我们4个还重要?如果我不想出钱,那是不是你也要尊重一下我的意见啊?可你不要忘记,这次你也许占在”多数”一边,说声拜拜就跑去 游泳了,可是啊,保不准下次就轮到你要去打球了,到那时你找谁去?所以,为了下次你也能找到人陪你一起打球,为了让我们能够找到真正的民主,你一定要付出这个代价,尽管这意味着你也许要付出像密西西比州那样惨重的代价。
 
现在你一定已经看到,所谓民主,不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也不是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是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另外也不要忘了,这个民主可不是免费的午餐,你想得到他,是要花钱的。

知道了民主是什么,并不等于就可以马上实现民主了,因为了解一件事情与实施它,这中间是有 很大的差别的。

如果问大家一个简单的问题,你认为民主是构建在一个怎样的基础上的?我想,十有八九得到的回答是”三权分立”,这个答案对不对呢?对,但不完整,因为想要实现民主,远远不是那么简单。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还是让我们回到那个经典的例子上吧。

有5个人去旅游,4个人想游泳,1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4个人去游泳,1个人去打球,然后再雇个人来陪那个混蛋小子去打球。可是,你也清楚,大家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光有个决策是不够的,还要有人去执行这个决策,于是,大家决定把钱交给4个人当中的某一个(假定是小A),由他去雇人。

可你瞧,这时候问题就出来了,虽然我们都明白为什么大家要出笔钱去雇人陪打球,可是真的到了行动的时候,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高的觉悟,也不是每个人对这笔钱都无动于衷,小A心里没准会想,好嘛,你们几个舒舒服服地坐享其成,让我一个人东奔西跑,休想啊休想 ,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谁不利用谁就是傻瓜。

经验告诉我们,凡是牵扯到钱的问题,指望某个人的道德和良心,肯定靠不住,要是大家把自己的钱都交给某一个人,那么我们怎么保证这个人一定会按照大家的要求去雇人打球而不是中饱私囊呢?

其实,这个问题倒也不难解决,让我们来试试下面这个办法:

我们一致同意把钱给小A,让他去雇人,不过等一下,在给他钱之前,先要由小B来计算一下应该给多少,再把数字对大家公布出来,然后分文不差交给小A,可是,如果雇人的过程中出现了中饱私囊或其他的问题,那就该由小C来负责审查了,并且,其他人绝对不能干预 他的审查。

你觉得这个办法怎么样?还不错吧?其实,这种方法有个名字,就是我们前面提到过的”三权分立”。小A负责做事,他代表行政机构,小B负责计算大家出的钱应该是多少,代表立法机构,最后要是出了问题,就由小C负责审查,他代表司法机构。

也许你会说,这不挺容易的嘛,问题解决了。可是先别忙,你想想看,如果小A想私吞我们的钱,他会笨到让大家发觉自己做了手脚吗?不要忘记,当我们把自己的希望都托付给某个人时,他就具有了一定的权力,并且可以任意支配这种权力,这是件很可怕的事情。比如,他可以利用大家的钱来贿赂以形成多数,或是干脆用这笔钱来雇一个保镖而不是陪打球的,这样就使得我们在暴力面前不敢再理直气壮地讨回本属于大家的钱。

你看,尽管我们在讨论民主是什么时显得头头是道,可一具体实施起来马上就变了味道,如果你认为我是在危言耸听,那么就来看看一战后的德国是如何从民主变质为专制的吧。

待续….


二月 10, 2008

我的确反对这样的“民主”(上)--这是民主吗?

类归于: 传统与现代化 — duanhaixin @ 12:56 上午

没想到我被扣了一顶“反民主”的帽子。有位新语丝网友不同意我上篇文章《真理和自由最大的敌人是多数派–推荐易仆生的〈人民公敌〉》,要求管理员把我“反民主”的文章从新语丝读者网首页撤下。

早些时候有新语丝网友给我扣过一顶“自由主义”的帽子,我很舒服的接受并戴上了,并且更加卖力地鼓吹“自由主义”。对这顶“反民主”的帽子,我也不打算推辞,我的确反对只讲“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但是却要鼓吹另外一种意义上的民主。

也许在很多人眼里,“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多数派”永远代表着“道德”、“正义”,甚者也代表真理。 我的确反对这种意义的“民主”。我反对只讲“少数服从多数”的所谓的“民主”,反对那个以“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地方服从中央”为原则所谓的“民主集中制”,反对“人民民主专政”之下所谓的“民主”。

“少数服从多数”,也许是我们从小被灌输的“民主”理念,“投票”就是我们看到的民主的形式。 清华一位知名教授也反对“民主”;他认为,“从根子上说,民主是群殴的仪式化,投票时文明化了的打群架。”“(在民主国家,)民主只是个障眼法,…同样都是独裁,‘专制国家’是朕亲邻,‘民主国家’是垂帘听政。” 在他们眼里,“民主”不是个好东西。“事实胜于雄辩”,以下是他们的“事实”:

–希特勒也是在一个“民主”制度下被选举出来的领导人,靠法西斯主义的专制把德国变成一个强大的国家;

–斯大林靠专制的手段把俄罗斯从一个落后的农奴制国家变成一个世界上数一数二的超级大国;

–戈尔巴乔夫的民主和新思维导致苏联的解体、俄罗斯经济的倒退,成了苏联人民的公敌;

–在今天的俄罗斯,强化专制统治的普京得到越来越多俄罗斯人的拥戴;

–台湾政坛乱哄哄的“民主”,把陈水扁这个骗子送上总统的位置,导致台湾经济发展倒退….

……

我身边年长的同事大多数与那位老教授持类似观点,他们大多有过反右、大跃进或文革的经历。对“群殴”形式的多数派的“民主”,他们的确心有余悸,这是可以理解的;在一个抹杀个人自由、一人专制的年代,怎么可能接受真正“民主”思想的教育?尽管有些人后来又过海外“民主国家”或是发达国家生活的经历,但是习惯于“统一思想”的他们,看到的只是民主国家政坛的纷乱、争吵和低效。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快速的经济增长更让他们确信,“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中国需要的就是强有力的集权与专政,社会主义的优势就在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比如原子弹的研制、三峡工程的建成等等。总之,“民主不是和中国国情”。

“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年轻人里面也有很多人也持类似的观点。我和一个大学同学提到温家宝也承认“民主”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时,我的同学辩解说,我们的民主和西方的民主还是不同的,民主是有“阶级性”的;在一次吃饭时,我问清华的一位研究生民主是什么,他支支吾吾半天,大概是说民主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实行专制的工具。

那个清华学生对“民主”的看法也不难理解,我从小到大的政治课,没有讲过什么是民主。给我最深的印象大概是“国家”是暴力机器,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

抛开知识分子的圈子,看看其他阶层。寒假里在驾校遇到的几个学员和教练,年龄也都是不大的。谈到国际、国内的一些问题,居然众口一词的说,中国现在需要毛泽东一样的政治领袖,在国际上扬眉吐气,在国内用铁腕整治贪官污吏。谈到中医,也是同样一致地都说好,这其中有一个是南京某重点大学医学院二年级的学生,当然也就被封为权威,我作为“少数派”的话也就没有人听得进去了。

但是,即便宣称“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有时也用“民主”的原则为自己的观点辩护。比如,提起台湾独立,根据“民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包括大陆在内的所有中国人对“台湾独立”和“武力统一台湾”进行投票的话,也许会出现“宁肯台湾不长草,也要统一台湾”的局面。一个同事跟我辩论中医时说,废除中医,要看看十三亿中国人答不答应。

如果“多数派总是代表真理和正义”,如果以“少数服从多数”作为一切认知和行为的准则,那么今天我们看似平常、早已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可能永远不会发生,很有可能出现以下情况:

–西方人至今仍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所有的星体都围绕地球转;而中国人还相信“天圆地方”;

–我们今天仍然晃着脑袋背诵《四书》《五经》,之乎者也地写着八股文,因为胡适和陈独秀倡导白话文或更早的时期,那些先贤们也是少数派;

–女士们仍然裹着小脚,先生们以小脚为美;

–马克思主义不可能在中国进行传播,因为陈独秀等早年宣传共产主义的共产党人也是少数派,如果当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投票原则,我想,共产党人也不会同意;

–张功耀、方舟子、何祚庥等批评中医者,如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将被判为“对历史的无知”、“数典忘祖”的“公敌”;

–我们不需要科学家,有不同意见时,投票表决就可以了。
……
 
然而,这样的“民主”,是民主吗?
那些声称“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的人,请你们先去了解一下现在民主国家里的民主究竟是什么,不要仅凭当局灌输的所谓的“民主”,就开始咒骂;就象那位给我扣“自由主义”帽子的网友,不见得知道“自由主义”究竟是什么一样,先向“民主”和“自由”泼上一盆脏水。

对于那些鼓吹“民主”的某些网友,也需要仔细考虑过了,“民主”究竟是什么,然后再来给我扣上这顶“反民主”的帽子。

那么,“民主”究竟是什么呢?这是需要要我们共同考虑的一个问题。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二月 7, 2008

真理和自由最大的敌人是多数派 —— 推荐易仆生的《人民公敌》

类归于: 传统与现代化 — duanhaixin @ 10:56 下午

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人正是最孤立的人!

凤凰卫视主持人邱振海先生说,中国社会当今的现代化程度,基本上和欧洲19世纪中后期差不多。针对中国思想现代化方面,我觉得邱先生说得很对,特别是看完挪威剧作家易仆生1882年出版的《人民公敌》剧本之后。

剧中的故事发生在挪威南部的一个滨海城市,海滨浴场使得该城市成为著名的旅游和疗养胜地,也成了当地经济的支柱。斯多克芒先生作为浴场的首席医生,却发现城市的水被污染了,使得浴场成了“传染病的窝儿”。斯多克芒医生向作为市长的哥哥呈上了分析报告,建议重修供水系统,并希望将真相公诸于世。市长出于个人和地方利益的考虑,极力反对斯多克芒医生的建议,并千方百计阻挠医生公开发表真相。媒体、企业主、以及号称为“结实的多数派”的业主代表出于各种动机,起初怂恿医生在报纸上发布真相,然而在发现这样会侵害到自己的利益的时候,统统背叛了医生。

最后斯多克芒医生不得不孤军作战,“一定要把真相说出来”。他在自己召集的市民集会上说“咱们精神生活的根源全都中了毒,咱们整个社会机构都建立在害人的虚伪基础上。”“真正有害于社会的不是那等人(官老爷)。善于制造瘟疫、毒害咱们精神生活根源的人不是他们。在咱们社会上最能摧残真理和自由的人也不是他们。” “在咱们这儿,真理和自由最大的敌人,就是那结实的多数派。不是别人,正是那挂着自由思想幌子的该死的结实的多数派!” “我要打倒‘真理完全属于多数派’这句谎话。多数派拥护的真理是什么? 他们拥护的是老朽衰迈的真理。一个真理陈旧到那步田地,它就快变成谎话了。

医生的发言得罪了几乎所有的人,最后被市民投票宣判为“人民公敌”,失去了工作,在当地几乎无处藏身。然而,斯多克芒医生最后放弃了去往美国的打算,坚持在本地继续战斗,因为他发现,“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人正是最孤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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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句话也许并不总是对的;但是,社会的改革和进步总是由少数人推动的,我想这么却大体上是不错的。习惯了传统、整天鼓吹发扬传统的人,可能没有想到: 传统几乎总是拒绝变革的,而这些鼓吹传统的人,往往构成社会的主流,属于“结实的多数派”。

对专制体制的谩骂、对特权、腐败的诅咒,我们听得太多了。然而,不知不觉中,许多人已经成为体制的一部分,他们追求的并非公平与正义,而是自己能有更大的特权,希望“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在无关自己利益的时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牵扯到自己利益的时候,把公平与正义放到一边,以“大家都这样”、“不得不如此”等借口,把自己的劣行归结为“体制问题”。

少数几个清醒着的人,也几乎成了易朴生剧中的“人民公敌”。张功耀先生、方舟子博士等人,当初因为告别或批评中医几乎成了“千夫所指”。好在今天,张先生、方博士这样的“人民公敌”并不过于孤单了,越来越多的人敢于说出真话来,虽然大多数只能在互联网上、以匿名的方式。

有怎样的国民,就有怎样的政府。今天,在大多数老百姓都期待一个圣明的君主(无论称他“皇上”、“总统”、还是“主席”)、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专政)来给自己维护或伸张正义的中国,在大多数国民放弃自己的权利、做一个阿Q式的顺民的中国,奢望一个清廉、高效的政府,无异于空中楼阁;

强制一群拥护专制的民众去接受民主,是不是民主呢?美国开国元勋杰斐逊有一句名言:“在一个文明国家,若指望在无知中得到自由,过去从未有过, 将来也决办不到”(If a nation expects to be ignorant and free in a state of civilization, it expects what never was and never will be.)

在一个没有“公民”的国度里,无论多么英明的君主带领这群奴才,只能建成一个强大的军事机器,比如希特勒领导下的德国、斯大林领导下的苏联、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国;也许像北朝鲜大多数人民的“幸福指数”很高,却决不是一个自由、幸福的现代化国家。

在我看来,今日中国社会问题,是几千年的“吃人”的传统道德报复、外加几十年阶级斗争和共产主义奴役的结果;在“咱们精神生活的根源都中了毒,咱们整个社会机构都建立在害人的虚伪基础上”的时候,任何的“革命”都收效甚微。如果总是回避科学精神、民主思想的教育和普及,奢望一个持续繁荣、自由幸福的现代化的中国,永远是遥遥无期。

据说鲁迅先生最早把易仆生的戏剧引入中国,胡适先生也有一篇文章《易仆生主义》提倡易仆生的个人主义。在当今的中国,我觉得好好读一读易仆生的作品,仍然大有益处。

宁做痛苦的清醒者,不做无忧的梦中人,哪怕有一天,我也成了“人民公敌”。在猪年的最后两天里,我花了很大功夫整理了易仆生的《人民公敌》剧本,可以从以下链接下载: 

《人民公敌》(Word 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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